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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蘋果日報 廖珮君/ 台北報導 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強化洗錢防制,金管會要求銀行公會,最快2019年第一季底前,訂定「最終受益人相關指引」,將必須追查最終受益人的持股門檻,從現行的25%降到10%,以擴大最終受益人查核範圍,等於該指引訂定出來後,各銀行將把企業最終受益人「再掃一遍」。 指引訂出後,金融機構若未落實,被檢查發現時,未落實KYC,會被處分;如果客戶不願交代最終受益人,銀行可以拒絕開戶。
銀行局官員說,各銀行查企業最終受益人有三大步驟,一是依照受益人持股門檻,只要企業股東持股超過10%,就須一律追查最終受益人,一定要查到最終控制權的自然人。 二是,若這家企業法人,股東持股零散,例如都不到10%,就查是否透過其他方式,例如控制董事會的受益人。 三是,看誰對這家公司具有管理權,如高階管理權者。 據現行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規定,銀行對於股權25%以上者必須追查實質受益人,但APG這次來台評鑑時指出,25%股權的門檻可能過高。 金管會說,目前25%門檻是依據「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的範例中擬定,但很多國家都已降到10%。 因此,金管會將透過要求銀行公會訂定最終受益人追查相關指引方式,在指引中將上述股權門檻從25%降到10%。 王立群說,雖辦法規定,股權25%以上須追查最終受益人,但實務上,各銀行不會單以持股來看,也就是持股不到25%者也會去追查最終受益人,一直要查到最後具有控制力的自然人。 例如某公司的法人股東是私募基金,就必須找到背後真正具有控制力的自然人股東。 對於明年第1季指引上路後,銀行會否又清查一次帳戶?王立群說,客戶帳戶原本就必須持續查核,尤其是高風險帳戶每年要查一次。 速覽關鍵
1、銀行公會最快2019年第一季底前,需訂定「最終受益人相關指引」 2、目前25%門檻是依據FATF的範例中擬定,但很多國家都已降到10% 3、各銀行查企業最終受益人有三大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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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財翻轉學院 封存檔
十二月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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