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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王姓老婦人和丈夫生下3個兒子,兒子長大成人後各自成家立業,但老二離家20年沒有連絡,連父親過世都沒有回家奔喪,氣得老媽媽立下生前遺囑,不讓二兒子繼承家產;老媽媽過世後,大兒子拿遺囑到法院請求確認,法官審理判老二繼承權不存在。 判決指出,王家老二成年後,於2001年起就離家,近20年來不但沒有回家探視父母,還不斷搬家並更換電話號碼,讓王家老父、老母都找不到兒子;2018年3月間,王家老父過世,老二也沒有回家奔喪,多年來的不聞不問,讓老媽媽心灰意冷,也決定不認這個兒子。 2019年4月間,老媽媽立下生前遺囑,控訴二兒子「十餘年未返家探視父母,亦未給予扶養費,且一直搬家,常換電話號碼,故意與本人及其兄弟避不見面。甚至連本人配偶死亡後,亦未探視本人及參與葬禮,對本人已有重大精神虐待情事,使本人長期精神痛苦,本人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剝奪其繼承權」。 幾個月後,王母過世,大兒子拿著這份遺囑到法院請求確認,高雄少家法院審理後,認為老二離家10幾年期間,沒有正當理由,卻不回家探視父母,衡諸我國重視孝道之固有倫理,足致老媽媽感受精神上莫大痛苦,應認有重大虐待之情事,且老二經通知也不肯出庭說明,因此判老二繼承權不存在。 速覽關鍵
1、霧峰林家長孫明台產險前董座控告小兒子,串通外人掏空家產 2、過去林明洋常欠債回家求援,父親已花了超過10億元幫忙善後 3、林明洋說自己容易相信人常被騙,會負起責任還債,也想贏回爸爸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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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財翻轉學院 封存檔
十二月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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