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2 ETtoday新聞雲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張姓老翁於2017年間,因癌末長期住院治療,生前將存摺、印鑑章等物品,交給同居10幾年、一直照顧他的葉姓女友,葉女從他帳戶轉了200萬進自己戶頭,引長年旅居國外的張翁子女不滿,對葉女提告偽造文書、侵占等罪,北院日前判葉女無罪。 葉女表示與張翁已同居10多年,張翁於2017年間因癌症住院治療,至10月間開始陷入昏迷,並於10月底離世,她提了200萬出來,大多也用在醫療費、喪葬費上,沒有要侵占的意思。 張翁兒子表示,他於2017年6次探望父親時,很少得到對方正面回應,他不清楚父親是否有聽懂他的問題;女兒表示,與父親見面時,只見他躺在床上無法談話,質疑葉女領錢時,父親根本不知情。2人對父親與葉女的來往狀況,都不太清楚。 張翁的哥哥證稱,葉女與張翁同居10多年,張翁生病時也都是她在照顧,子女則一個在大陸、一個在泰國,僅偶爾回來看一下、也沒照顧,張翁過世後,後事也全是葉女處理;他曾在張翁生前,向對方稱讚葉女「有良心」,從頭照顧到臨終都沒跑,張翁也曾說對葉女很放心,包含錢甚麼事都給葉女管,不需要、也沒必要寫遺囑。 法官審酌證人證詞,認為張翁生前,的確將事情都給葉女打理,且葉女領完200萬後,張翁戶頭內仍有200多萬元,若葉女真想侵占財產,應該直接領光才對,且葉女出具於張翁生前,多筆購買醫療耗材的收據,也確實於張翁身後支付喪葬費,認定葉女確實受張翁授權提領200萬,判她無罪。 速覽關鍵
1、老翁癌末住院,子女一個在大陸,一個在泰國,偶爾才探望 2、老翁都是同居女友在照顧,老翁將存摺、印鑑章交其管理 3、老翁子女不滿,對父的女友提告偽造文書、侵佔等罪
0 評論
發表回覆。 |
作者理財翻轉學院 封存檔
十二月 2020
六大主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