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一教育 理財翻轉學苑
  • 首頁
  • 關於我們
    • 公司介紹
    • 創辦人介紹
    • 師資陣容
  • 產品服務
    • 2025早會預約
    • 三主題輔銷手冊
    • 熱門議題班
  • 課程活動一覽
    • B. 百寶箱特訓班
    • C. 名人時事報馬仔
  • 會員專區
    • 六大主題班 課前預習區
    • 報馬仔週週報 資源庫
    • 名人時事報馬仔 回放專區
  • 聯絡我們

剪報速覽

贈與不動產或股票在未辦妥移轉登記前或過戶前得撤回贈與稅申報

10/29/2020

0 評論

 
2020-10-29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贈與不動產或股票,在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或過戶前,得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
  該局說明,財政部78年5月29日台財稅第780139722號函、80年1月31日台財稅第790316851號函規定,納稅義務人以不動產、股票為贈與,已提出贈與稅申報並經核定稅款繳訖,在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或股東名義變更登記前,且經查明該贈與標的仍屬贈與人所有,贈與人可撤銷或解除該贈與,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或退還其已納贈與稅款。
  該局舉例,轄內甲君於109年8月15日將名下臺北市萬華區房地及持有未上市(櫃)A公司股票2,000股贈與其女,並於109年9月1日辦妥贈與稅申報及繳清核定贈與稅款。惟甲君於109年9月15日因個人因素,向該局主張撤銷贈與,經查甲君申請撤銷時,尚未向地政機關及A公司股務辦妥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股票過戶情事,不動產及持股仍屬甲君所有,經准予同意其撤回贈與稅申報並退還已納贈與稅款。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注意稅法相關規定,以維自身權益,相關申請書表已置於該局網址(https://www.ntbt.gov.tw)供民眾依需求自行下載使用。如有課稅疑義,可就近向稽徵機關詢問。
(聯絡人:審查二科贈與稅股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76)
圖片
速覽關鍵
  • 不動產未經登記,可申請撤回及退還稅款
速覽重點
1、贈與不動產或股票,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或過戶前,得申請撤回
2、贈與標的仍屬贈與人所有時,贈與人可申請撤回或退還已納稅款
3、民法第 758 條不動產物權,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圖片
0 評論



發表回覆。

    作者

    理財翻轉學院

    封存檔

    十二月 2020
    十一月 2020
    十月 2020
    九月 2020
    八月 2020
    七月 2020
    六月 2020
    五月 2020
    四月 2020
    三月 2020
    二月 2020
    一月 2020
    十二月 2019
    十一月 2019
    十月 2019
    九月 2019
    八月 2019
    七月 2019
    六月 2019
    五月 2019
    四月 2019
    三月 2019
    二月 2019
    一月 2019
    十二月 2018
    十一月 2018
    十月 2018
    九月 2018
    八月 2018
    七月 2018
    六月 2018
    五月 2018
    四月 2018
    三月 2018
    二月 2018
    一月 2018
    十二月 2017
    十一月 2017
    十二月 2016

    六大主題

    全部
    【主題-不動產】
    【主題─保險】
    【主題─傳承】
    【主題-所得】
    【主題-贈與】
    【主題─遺產】
    【使用說明】

    RSS 訂閱

聯絡我們


圖片
圖片


​電話:03-2871660

Email: [email protected]


​
​Copyright © 2017 善一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
  • 首頁
  • 關於我們
    • 公司介紹
    • 創辦人介紹
    • 師資陣容
  • 產品服務
    • 2025早會預約
    • 三主題輔銷手冊
    • 熱門議題班
  • 課程活動一覽
    • B. 百寶箱特訓班
    • C. 名人時事報馬仔
  • 會員專區
    • 六大主題班 課前預習區
    • 報馬仔週週報 資源庫
    • 名人時事報馬仔 回放專區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