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1 陳筱惠╱台中報導 「當兒子不能這樣啦!」判決書中登錄開庭時的對話,道出母子不合的無奈。本月底台中地院將執行一筆北屯路的法拍物件,分別為104.11坪4樓透天及147.63坪工業用地,合併拍賣產權的3/4,底價1.9億元,筆錄未登載欠款金額及欠款原因,不符常情,《蘋果》追查,債權人與債務人是母親與子女的親情糾葛。 本月27日將被法拍的台中市北屯區北屯路兩筆不動產,原持有人為林姓地主,出租給電子廠作工廠與辦公室使用,2014年林男病逝後,後續租賃事宜由林妻全權處理,隔年7月租約到期,林妻與電子廠續約至2019年3月。 「情緒性法拍 很少見」 不過由於這兩筆建物與土地,為林妻與3名子女共同繼承,4人各持1/4產權。3名子女認為當初林妻續約時並未獲得告知,因此對該電子廠提出「返還房屋」告訴,因而鬧上法庭。 根據判決書內容,林妻庭訊時向法官抱怨:「以前這樣簽約沒有問題,不知道現在怎麼變成這樣?我先生生病時說要租給這個人就好,不要租給別人。」法官詢問林妻是否有取得子女授權時,林妻這樣回答:「我說:『當兒子的不能這樣』,合約也放在櫃子裡面,誰都可以去拿。」 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建三指出,《民法》820條規定,共有物的管理必須共有人、應有部分半數以上同意,或應有部分合計2/3同意才能出租,所以最終法院判決該電子廠應歸還房屋。 也許是心灰意冷,林妻也進行反擊,2019年提出分割遺產,並據《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請求3名子女應連帶給付法定財產制中,當婚姻關係消滅時,計算財產後可請求差額1/2的保障,共計子女應付給母親約2700萬元。推測子女應無法支付2700萬元,才將共同繼承的不動產法拍以償還債務。 寬頻房訊發言人徐華辰說:「這種情緒性的法拍物件,真的很少見!」法拍市場多是手足間金錢糾紛,極少是父母對子女提出告訴,認為此筆法拍不見得會真的執行,中途可能因子女低頭、母親心軟就撤拍。 母親點頭 就能中途撤拍 徐華辰表示,一般債務糾紛要撤拍,債務人須提供資金來源、擔保品、還款計劃書甚至第三人出面,經評估後法院才會進行撤銷拍賣,但以此案例來說,只要母親點頭,一家人就平安無事。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指出,即便母親出手再取回房屋剩下的3/4產權,過世後依然會由這3名子女繼承,因此除非母親在生前就處分掉房產,不然土地與建物早晚都是3名子女的。 進一步評估該物件行情,陳炳辰表示,該透天屋齡44年、隔壁工廠屋齡高達51年,但位於北屯路,生活機能佳,周邊中古屋行情站穩每坪2字頭,新案上看3字頭,因此這筆拍賣真正價值在於土地。 北屯路法拍物件小檔案 位置:台中市北屯區北屯路 物件1: ●4樓透天厝 ●屋齡約44年 ●總坪數104.11坪 物件2: ●1樓廠房 ●屋齡約51年 ●總坪數147.63坪 備考:合併拍賣3/4持分 拍賣底價:合併1億9035萬元 開標日期:2020年8月27日 資料來源:台中地方法院、《蘋果》採訪整理 速覽關鍵
1、2014年林姓地主病逝後,由林妻與電子工廠續約至2019年3月 2、林妻3名子女認為母親未告知續約,要求電子工廠返還房屋 3、林妻進行反擊,提出依民法1030之1規定,請求子女應付母親約27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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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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