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10-20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預告修法,預計自明年起個人處分未上市櫃股權,將恢復課徵最低稅負制,財政部長蘇建榮昨(19)日在立法院表示,修法後每年約增加20億元左右稅收。 KPMG稅務投資部會計師吳能吉表示,有股權調整或傳承規劃的家族企業已迫在眉睫,家族企業應思考兩件事,第一,本身是否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是否有印製實體股票。 KPMG昨日舉辦「家族企業傳承與保全」研討會,吳能吉指出,現行稅法規定下,個人處分「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若公司未印製股票,仍需計入財產交易所得;此外,若個人處分「有限公司」股權,也應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財交所得是併入個人綜所稅課徵,稅率最低5%、最高40%。 換句話說,上述兩種情形,未印製股票或處分有限公司股權,即便是趕在今年底前處分,仍無法達到省稅效果。 速覽關鍵
1、家族企業應思考兩件事,第一,本身是否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是否有印製實體股票。 2、個人處分「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若公司未印製股票,需計入財產交易所得。 3、個人處分「有限公司」股權,也應計算財產交易所得。
0 評論
發表回覆。 |
作者理財翻轉學院 封存檔
十二月 2020
六大主題 |
RSS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