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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2 經濟日報 記者葉憶如、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1)日公布信託2.0計畫,二年內將推動12項措施,包括研議發展專營信託公司,可由金控設立信託子公司,或由建商等非金融業設立信託公司,及將信託業務納入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業務範圍,以推動全方位的信託業務。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信託是最能實現普惠金融的商品,不是有錢人才能享有,但信託業通過後20年來,信託業務仍以金錢信託居大宗,希望信託2.0計畫能引導信託業提升信託功能,發展符合民眾生活各面向需求的全方位信託業務。 信託2.0計畫初期將在二年內短期內採12項措施,主要重點包括第一,研議發展專營信託公司可行性。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表示,目前信託業務都是由銀行設立信託部門兼營,信託部門又跟財管業務結合,使得信託部門變成基金、財管商品下單部門,而不是業務管理部門,公會將研議,若能成立專營的信託公司,對發展全方位信託商品應有助益。 現行規定設立專營信託公司資本額20億元,經營的業務項目跟銀行兼營相同,金管會研議是否降低資本額門檻,業務項目也會檢討專營跟現行兼營是否需作區隔,預計明年底前研議完成。 黃天牧說,會朝業者善盡責任跟商機兩前提研議,不論是專營或兼營,業者也可思考低利率環境挑戰下,信託也是重要的手續費來源。 現行規定金控可投資設立專營信託子公司,非金融業也可投資設立,但金融業持股不得低於四成,例如建商可持六成,金融業四成等。 第二,引導業者逐步提升信託部門職能及組織架構,黃天牧說,等於「雙管齊下」,一方面柔性方式讓銀行思考從組織著手,另方面可設立單獨的信託公司,發展信託業務。 第三,放寬共同行銷推廣信託業務的限制。目前金控共同行銷及非金控的業務合作推廣項目中,都沒有信託業務,未來將納入。第四,研議檢討法令加強對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的管理,包括受益人會議程序等會通盤檢討。 第五,協調強化預售屋信託機制。透過對建商、受託銀行管理,加強買賣雙方交易全安,避免一屋二賣、無法交屋等糾紛。 速覽關鍵
1、預計明年年底前研議完成設立專營信託公司的可行性 2、推動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認證制度 3、研議建構發展家族信託的法治及稅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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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財翻轉學院 封存檔
十二月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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