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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9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已研擬完成薪資費用可核實減除的的「名模條款」,可核實減除的項目有治裝費、職業上工具支出及進修訓練費三項,確定每項減除上限為薪資所得的3%,預估5萬至10萬名高薪上班族受惠,稅損40億元。修法後明年上路,後年報稅時適用。 財政部近期內會將「所得稅法」修正案呈報行政院審議,行政院拍板後,力拚立法院本會期過關,明年生效實施。估算高薪上班族,每人可受惠4萬至8萬元不等。
據透露,財政部在訂定此標準前,已和行政院充分溝通,並獲得同意,因此,政院版原則上不會有大變動。 因應大法官釋字第745號解釋,財政部研議未來民眾申報綜所稅時,一般薪水族可選擇定額20萬元扣除取得薪資的成本費用;薪資成本費用超過20萬元者,則選擇核實減除治裝費或職業上工具支出或進修訓練費。 財政部官員表示,考量租稅公平及稽徵成本,每項可核實減除項目都有嚴格條件限制,必須是與職業相關,且同一件事不能同時適用兩個以上項目,同時適用三項的機率非常低。 換句話說,可核實減除的項目愈少,年薪就要愈高才會受惠。舉例來說,以一位有治裝費、職業工具支出及進修訓練費的高薪上班族,每項最高可減除薪資所得的3%,總計可減除薪資所得的9%。若年薪只有百萬元,最高只能核實減除9萬元,還不如選擇定額扣除20萬元;換算起來,至少年薪要在222.23萬元以上,報稅時選擇核實減除才比較有利。 若只適用一項核實減除,年薪要666.67萬元以上的超高薪上班族才適用。也就是說,若只減除一項,估算年薪要超過666.67萬元才會受惠;若三項都可扣除,年薪在222.23萬元以上才受惠。 財政部官員強調,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調高至20萬元以後,絕大部分薪水族已獲實質照顧,因應大法官解釋修法讓薪資所得可核實減除,主要考慮職業特殊性,訂定範圍及限額,不要導致綜所稅稅收近一步減少,違背大法官當初解釋的原意。 速覽關鍵
速覽重點 1、財政部已研擬完成薪資費用可核實減除上限為薪資所得的3% 2、近期將「所得稅法」修正案呈報審議,力拼本會期通過 3、此次修法大法官解釋,主要是因考慮職業特殊性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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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財翻轉學院 封存檔
十二月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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