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一教育 理財翻轉學苑
  • 首頁
  • 關於我們
    • 公司介紹
    • 創辦人介紹
    • 師資陣容
  • 產品服務
    • 2025早會預約
    • 三主題輔銷手冊
    • 熱門議題班
  • 課程活動一覽
    • B. 百寶箱特訓班
    • C. 名人時事報馬仔
  • 會員專區
    • 六大主題班 課前預習區
    • 報馬仔週週報 資源庫
    • 名人時事報馬仔 回放專區
  • 聯絡我們

剪報速覽

賣掉公司被核漏報財交所得 補稅240萬、罰120萬

11/16/2020

0 評論

 
2020-11-16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即時報導​
​
賣掉創立的公司,而創立的公司屬有限公司,沒有發行股票,北區國稅局以賣出價格1,300萬元減去出資額500萬元,核800萬財產交易所得。予以補稅240萬元綜所稅並裁處罰鍰120萬元。
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人誤以為這屬證券交易所得,停徵不用報。納稅人弄錯了,因為納稅人創立的是有限公司,它轉讓的是股權,屬權利的一種,不是轉讓股票。


北區國稅局指出,創辦人在103年以出資額500萬元投資設立公司,在105年以1,300萬元將股權轉讓給另一個人,公司換了負責人,這位創辦人應該在106年申報105年度個人綜所稅時,申報這800萬元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課稅。但創辦人沒有申報,被補稅240萬元並裁處罰鍰120萬元。


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若轉讓有限公司之出資額,屬財產交易而非證券交易,轉讓價格高於出資額部分應列為財交易所得課徵綜所稅;而出資額成本之認定,以股東取得該出資額所支付之價款為準。


另外,該局特別提醒,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出售未依公司法規定簽證發行的股票的利得,亦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併入當年度所得總額,課徵綜合所得稅。
圖片
速覽關鍵
  • 有限公司轉讓股權,所得應併入綜所稅申報
速覽重點
1、有限公司轉讓出資額,非屬證券交易所得,需併入當年度綜所稅
2、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規定發行股票,也是屬於財產交易所得
3、國稅局查到105年出售有限公司股權,未列入綜所稅申報,補稅240萬加罰緩120萬​
圖片
0 評論



Leave a Reply.

    作者

    理財翻轉學院

    封存檔

    十二月 2020
    十一月 2020
    十月 2020
    九月 2020
    八月 2020
    七月 2020
    六月 2020
    五月 2020
    四月 2020
    三月 2020
    二月 2020
    一月 2020
    十二月 2019
    十一月 2019
    十月 2019
    九月 2019
    八月 2019
    七月 2019
    六月 2019
    五月 2019
    四月 2019
    三月 2019
    二月 2019
    一月 2019
    十二月 2018
    十一月 2018
    十月 2018
    九月 2018
    八月 2018
    七月 2018
    六月 2018
    五月 2018
    四月 2018
    三月 2018
    二月 2018
    一月 2018
    十二月 2017
    十一月 2017
    十二月 2016

    六大主題

    All
    【主題-不動產】
    【主題─保險】
    【主題─傳承】
    【主題-所得】
    【主題-贈與】
    【主題─遺產】
    【使用說明】

    RSS Feed

聯絡我們


圖片
圖片


​電話:03-2871660

Email: [email protected]


​
​Copyright © 2017 善一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
  • 首頁
  • 關於我們
    • 公司介紹
    • 創辦人介紹
    • 師資陣容
  • 產品服務
    • 2025早會預約
    • 三主題輔銷手冊
    • 熱門議題班
  • 課程活動一覽
    • B. 百寶箱特訓班
    • C. 名人時事報馬仔
  • 會員專區
    • 六大主題班 課前預習區
    • 報馬仔週週報 資源庫
    • 名人時事報馬仔 回放專區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