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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年底又到了,努力投資大半年,有些權益你不能錯過。對廣大股票族來說,股票也是資產傳承的好工具,若想將股票贈與子女或家人,在今年12月31日前要好好把握年度贈與免稅額220萬元。專家提醒,選擇「股價較低時」贈與,可放大免稅額效益;此外,善用30天申報期限,一次申報兩個年度,省時又省力。 1.同一張股票「股價不同」,課稅價值差很大
實務上,99%股票贈與都是上市或上櫃股票。富邦證券專家團隊協理陳秋蘭指出,以上市或上櫃股票辦理股票贈與時,贈與價值是以收盤價認定。若民眾在股價下跌後辦理股票贈與,「反而可贈與更多股數」,讓220萬元免稅額發揮最大效益。 今年10到11月台股回檔,不少股票價格跟著大跳水。若民眾上半年沒時間辦理股票贈與,拖到年底才要執行,贈與日又剛好落在這段時間內,因為可以贈與更多股數,反而有意想不到的好處。 以股后國巨來說,今年7月2日收盤價站上1230元高點。若在當天辦理股票贈與,在220萬元的免稅額度內,最多只能贈與1788股(220萬元/1230元);但國巨收盤價10月30日滑落到298元,若此時才贈與股票,同樣220萬元免稅額,可贈與7382股(220萬元/298元),後者股數是前者的4.13倍(7382/1788)。也就是明明都是同一張股票,但因為股價不同,課稅價值差很大。 2.善用股票贈與的30天申報期限 稅法規定,辦理股票贈與時,贈與人(即贈送股票者)應在贈與行為次日起30天內,將同一年度內以前各次的贈與事實和納稅情形合併,向贈與時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也就是說,股票贈與申報,在贈與行為次日起30天內「任一天」向稅捐機關申報都可。 以投資人在今天申報為例,可能是發生在10月21日到11月19日(30天內)任一天的贈與案件。若再以國巨為例,近30日的股價低點,落在10月30日的298元,若將贈與日訂在10月30日,贈與金額就會極小化,但贈與股數可極大化。即股價回檔時,贈與效果比較好,若再選對贈與日(30天內股價較低時段),效果會更好。 速覽關鍵
速覽重點 1、選擇股價較低時贈與,可放大免稅額效益。 2、善用30天申報期限,一次申報兩個年度,省時又省力。 3、贈與免稅額220萬元是以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將各次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加總。 3.搶搭年底、年初贈與申報順風車,可一次申報兩個年度 陳秋蘭表示,投資人在辦理股票贈與時,不管會否超過免稅額220萬元,都要先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申報後,若經核定免稅、就拿到免稅證明,若核定後須繳贈與稅,繳稅後會拿到繳清證明。拿到免稅證明或繳清證明後,投資人才能去證券公司辦理股票移轉。 因為要先向國稅局申報,再去券商辦股票移轉登記,不少人都會覺得要跑完一整趟流程很麻煩。陳秋蘭說,若在年底、尤其12月中旬後才申報股票贈與,因為有30天內的申報彈性,等於可以到隔年1月上旬再申報,就有機會將兩個年度的贈與一起送件申報過戶,省時省力。 舉例來說,假設林先生今年的股票贈與行為發生在12月17日,林先生申報股票贈與期間,將從今年12月18日跨至明年1月16日(共30天)。也就是說,林先生最遲在明年1月16日前都可申報。若林先生明年1月上旬還要贈與,就明年1月16日一次向國稅局送出兩個年度的贈與稅申報書,之後再一起送券商做移轉登記。陳秋蘭提醒投資人,股票贈與除了要考量國稅局的申報作業,也要留意券商的過戶作業,若受贈人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也要先詢問好如何辦理開戶作業並開戶,才能一次出門全部搞定。 4.贈與稅免稅額以贈與人年度贈與總額計算,非受贈人受贈金額 看到這裡,你可能決定要去辦贈與。最後切記,勿搞混220萬元免稅額的適用原則。 陳秋蘭說,贈與免稅額220萬元適用,是以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將各次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包括現金、股票等)累計加總,給予一個免稅額220萬元。超過部分就要課徵贈與稅,不過,夫妻間相互贈與財產,免課贈與稅。實務上,不少人都誤以為贈與給不同受贈人時,都有一個220萬元免稅額。國稅局曾發布一個案例,A先生(贈與人)在一年內,分別贈與3名子女200萬、100萬、100萬元不等。原來他以為每名子女(受贈人)都有一個220萬元贈與免稅額度,但這是錯誤認知。 最後本案在合併計算A先生年度贈與總額(200萬+100萬+100萬=400萬元)後,超過部分(400萬-220萬=180萬元)被國稅局裁定要繳18萬元贈與稅(180萬x10%稅率),還附加一筆罰鍰。 速覽關鍵
速覽重點 1、選擇股價較低時贈與,可放大免稅額效益。 2、善用30天申報期限,一次申報兩個年度,省時又省力。 3、贈與免稅額220萬元是以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將各次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加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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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財翻轉學院 封存檔
十二月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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