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透過買保單搬6千多萬回台遭逮 補稅850萬 分享日期: 2019/03/22 他因為沒做這件事,被國稅局補稅850萬! 新聞摘要: 一、用保單搬6千萬回台,被國稅局逮住 103年美國肥咖法案(FATCA)生效開了追稅第一槍,全球開始大追稅,反避稅措施一道道下,富人也展開資產大挪移。有位我國富人長年投資海外賺飽飽,錢藏海外不繳稅也沒人知,他從103年開始,透過買美元保單的方式搬了6千多萬元回台,本以為可高枕無憂,但還是被國稅局逮住,補稅850萬元。 二、從香港銀行匯入,躉繳美金共2佰萬 南區國稅局表示,這位遭逮的富人在103至106年間陸續投保某人壽保險公司利率變動型美元終身保險計10張,躉繳保費計美元200萬元,換算新臺幣約6,100萬餘元。 國稅局發現,這位富人在國內銀行外幣存款帳戶存(提)款往來,都買賣小額外幣信託基金,都是從香港某銀行匯入高額納美元來繳納保費。 三、未申報基本稅額,補徵850萬 這位富人解釋,他101年起投資香港某公司,該公司獲利良好,每年均會高額配息,所以是以股利所得繳納美元保費。他不知道國人海外所得要繳稅,每年應申報所得基本稅額,所以過去都沒有申報繳稅。 因此,南區國稅局依法核定這位富人102至106年度海外營利所得,共計6100萬餘元,補徵所得基本稅額約850萬元。 南區國稅局表示,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的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或澳門來源所得,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新臺幣100萬元者,應全數計入個人的基本所得額,申報計算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繳納基本稅額。 原文網址: https://reurl.cc/1v0bm 【31觀點】 全球追稅下,讓錢藏在海外或透過第三地貿易的台商感覺害怕與憂心,雖憂心但是大家的態度很多都是能逃就逃、能躲就躲,也質疑著,海外的資金政府真的查的到嗎?所以有的人會從海外匯款買保單,有的從不能說的管道移動資金,以為可以高枕無憂,但是最近南區國稅局查到這位富商透過保單搬台幣約6千萬回台,被補稅850萬的新聞,讓人一驚,國稅局怎麼查到的呢? 一、做了這些事,小心國稅局找你! 上述的個案,國稅局實際上如何查到,國稅局不會讓我們知道太多了,但是,依據銀行內部流傳及坊間被查稅選案的情況,如果你有以下情況就會是國稅局關心的對象,要小心喔! 實際上國稅局以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為基礎,結合的查稅網絡同時有稅捐稽關、戶政單位、地政機關、銀行、經濟部、法院、以及財稅資料中心,分別配合提供土增稅、證交稅、不動產過戶、抵押、地籍總歸戶、外匯管制、未成年人存款記錄、法院租賃公證等相關資料,鋪天羅地的網絡,可以說現再的納稅義務人,每個人幾乎都被國稅局"網路上身”。 不相信的話,可以申請一份財產總歸戶就可以初步知道囉! 二、想要賭運氣,要知道核課期怎麼算 如果要賭賭運氣,要知道賭多久才安全喔!核課期間是你一定要知道的。所謂「核課期間」是規定應課稅之事實在一定期間內,稅捐稽徵機關得依法發單徵收或補徵稅捐,逾此期間則不得再行核課就是稅捐稽徵機關行使核課權之期間。依稅捐稽徵法第21條核課期間規定如下:
三、國稅局蜘蛛網的查稅系統 現在財政部已擁有高科技查稅系統網,目前已知的就有不動產交易有房地產移轉資料通報系統、股票買賣有未上市股票移轉通報系統、錢進錢出有央行結匯資料建檔總歸戶系統,以及銀行高額匯款通報系統,還有專屬有錢人的尊榮服務–高所得財產異動情形檔。 高科技大數據的查稅系統,網網相連,像是一張龐大的蜘蛛網,大家要小心別觸動了這隻查稅的大蜘蛛! 對於保險業來說,目前實務上保險公司通報系統雖然並未將要保人變更納入通報範圍,保險公司雖不會主動提供國稅局有關要保人變更的資料。不過,財政部為了課徵最低稅負,2007年所建立的保險給付通報系統,針對保險公司在2006年起簽訂的人壽保險與年金保險契約,在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非同一人時,若有給付,不分金額大小,全部都會通報給國稅局。2010年起,財政部也開始建立保險受益人總歸戶系統,可能就會更好稽查了。
另外根據稅捐稽徵法規定,為了查核稅稽徵的需要,保險公司也會在每年二月底前,將上一年度,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的保險給付資料通報給國稅局。由於相關保險給付可能分散於各家不同的保險公司,或者同一家公司多張保單,所以保險公司無論金額大小都需要通報,而不是超過免稅額才要通報,國稅局會將受益人得到得全部金額加總,再與納稅義務人申報資料一一做出比對。 國稅局收到資料後即做成查核資料檔,五月報稅結束後就可以進行查核比對了。 所以規劃時一定要依法行事,而且要提前規劃,不要心存僥倖,才能避免日後遭到補稅與罰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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