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洪文棟總資產上看60億元,配偶楊麗花可分到多少遺產? 分享日期:2018/11/16 60億財產繼承人怎麼分呢? 新聞摘要:
一、遺產60億誰可以分 新光金董事、知名骨科醫生洪文棟日前過世,據傳他持有土地、股票、海內外豪宅多筆,總資產上看60億元,洪文棟配偶歌仔戲國寶楊麗花,究竟可以分到多少遺產? 熟悉豪門遺產糾紛的陳志揚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志揚表示,按照報載,洪文棟與楊麗花在二年前曾鬧過離婚,因此,前提要先確認楊麗花是否仍是洪文棟法律上的配偶。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楊麗花可以先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生存配偶可以先分配夫妻財產差額一半的財產,再用剩下的另一半繳納遺產稅、與子女分配。 假設洪文棟遺有財產60億元,楊麗花現有財產為10億元,財產差額是50億元,楊麗花就可以先從50億元產中,先分到25億元,剩下的25億元,再由楊麗花與洪文棟的四個孩子均分,等於楊麗花最多可以拿到30億元。 二、如洪文棟已預立遺囑 另據報載,洪文棟可能自書遺囑,排除楊麗花的繼承權,陳志揚分析,在法律實務上,法官對自書遺囑的認定非常嚴格,不僅要立遺囑人親自自書全文,書名日期,且如有刪改(包括增或減),都要註明增刪字數及簽名,如果立遺囑人沒有這樣做,遺囑即可能失效。 即使洪文棟真的以自書遺囑方式,排除楊麗花的繼承權,按照民法第1223條,「配偶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換句話說,楊麗花財產繼承特留分,仍有洪文棟遺產扣除剩餘財差額分配後,其價值的十分之一,也就是25億元乘以十分之一的2.5億元。 不過,楊麗花若在二年前已與洪文棟離婚,喪失法律上配偶身份,就不能主張繼承權。 三、非婚生子打認祖官司,目前尚未了 洪文棟曾與前妻育有四個孩子,1956年曾與台中某舞廳的紅牌、年僅19歲的徐英妹相戀並一度同居,1962年生下兒子,去年這位名為徐國璋的男子,自美返台打認祖官司,目前官司未了,如果他確認為洪文棟的兒子,他也有洪的財產繼承權,則將有六個人,可均分洪文棟的遺產。 【31觀點】 有關洪文棟數十億的財產,究竟會怎麼分,配偶楊麗花又會拿到多少錢?媒體已有很多相關的報導,然而不論繼承人是5人或是6人,依法有據,結果就交給法院裁決吧。因此31觀點想從人的角度,一探洪文棟與楊麗花過去面對他的家人及處事的點滴。家族尚未解決的紛爭,在洪文棟離世後,未來楊麗花及繼承人是否有機會讓家族的這些紛擾圓滿落幕,考驗著他們的智慧。 一、洪文棟的財產與訴訟 洪的父親與吳火獅、林登山是新光集團創業夥伴,其生前繼承父業是新光金集團為大股東之一,連同其數棟海內外房產、土地及股票等財產估計市場價值逾60億元。在房產部分,在天母豪宅區持有一棟由洪文棟兄長洪文樑旗下漢霖建設興建的傳家居、大直豪宅帝景水花園、天母德行東路芝園、陽明山至善路等房產,以及夏威夷恐龍灣附近的別墅,財產估計市場價值逾60億元。 但其中的傳家居,為洪家人共同持有,因家族發生爭產而荒廢。洪文棟和兄嫂爭產已18年,洪文棟母親往生後,為了房產、土地和新光金股票,洪文棟先告哥哥洪文樑,洪文樑過世後,改告嫂子、姪兒、姪女,就連只有4萬多元的房屋契稅都說要告到底,連法官勸他和解,他也透過律師說:「告到自己老了,會叫孫子繼續告!」 二、後母楊麗花對繼子的用心 1、避免偏心、放棄自己生小孩:據報導洪文棟在娶楊麗花前已經有4個孩子,楊麗花認為照顧這4個孩子就夠了,楊麗花曾誠懇的對洪文棟剖析:「一旦有了我自己的小孩,外人難免會對我有『偏心』的質疑,屆時管教的尺度該如何拿捏?就算我問心無愧,也難保孩子心理上會不平衡。」於是楊麗花不只淡出演藝圈,更把所有的母愛都留給這四個孩子。 2、陪伴小兒子,到夏威夷學習: 洪文棟的3個女兒書都念得很好,唯獨小兒子洪士琪不愛念書,全心繫在兒子身上的楊麗花,發現以洪士琪的學習情況,無法在台灣有好的發展,因此在與洪文棟多次研商後,把洪士琪送去夏威夷念大學。楊麗花說:「當時實在什麼辦法都想過、試過了,洪家就這麼個兒子,我責任重大,如果沒教好,我會對不起洪家。夏威夷的東方人雖多,卻多樸實認真,加上當地氣候好、離台灣較近,所以選定夏威夷。」從來沒學過英文的楊麗花,甚至到夏威夷陪伴兒子,最後洪士琪先上語文學校再進大學,在自由的學習環境下,他慢慢想通了,除了學習上開了竅,更變得懂事而體貼。楊麗花對洪家的愛,從孩子身上就看得出來。 3、與兒子親密的互動:在2007年楊麗花出版自傳時,難得在媒體曝光的兒子洪士琪上台獻花給母親楊麗花時,也透露平常和楊麗花相處的點點滴滴。邱士琪說:「我母親對我的教導,其實平常滿隨和的,一忍不住的時候,才會打電話給我說麥克來坐一下,我心裡就想說,恐怕有什麼事了。」楊麗花也說:「我4個小孩都很乖、很聰明,他也不挑剔,假如是有小孩挑剔的話,後娘就很難當,我常常這樣講。」由此可想而知母子的感情應給很不錯。 三、楊麗花及家人要面對思考的事 從上述資訊可以感覺楊麗花與4個繼子女感情應該很融洽,但還是要面對許多共同及個別的問題,以下三點提供思考 1、財產如何分割:對於財產量化的分配或許不會有太多的意見分歧,但因洪留下的遺產有數棟海內外房產、土地及股票等等,繼承人是否可以自行協議分割,如果不行就需由法院裁判分割。 2、洪文棟訴訟後續:依《民事訴訟法》,當事人若死亡,在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其他依法應續行訴訟之人承受訴訟前,官司會先暫停,因此洪文棟的繼承人等是承受訴訟的人。所以對於之前洪文棟告嫂子、姪兒、姪女及徐國璋訴請確認親子關係等案,大大小小官司約有10多件。如今兄弟都歸天,未來法院會裁定洪文棟的繼承人承受,除非洪的繼承人有辦理拋棄繼承,才可以不承受訴訟。所以如何讓這訴訟可以和平落幕就得看洪繼承人的智慧了。 3、楊麗花為自己為家人可以做的事:在2016年壹周刊報導楊麗花和老公洪文棟因財產引起爭執,甚而分居婚變時,好友邱黎寬當時即澄清未有此事,並說夫妻感情很好且楊麗花錢多到花不完,怎麼會因為財產而鬧婚變呢? 雖然我們不知真相為何,楊麗花財產有多少?楊麗花是否真的會因為財產而鬧分居? 但據知,楊麗花的大直住宅,名字是登記在洪文棟與洪士琪名下,洪文棟住的天母家則是楊麗花名字,如果楊麗花房產沒有先分配好,不動產未來有可能會變成共有的狀況。 所以楊麗花在財產部分可以先預立遺囑或是信託或是贈與提前贈與給想給的人,提前為自己為家人安排好,才不至於向洪文棟一樣雖然留下不少遺產,也留下了不少的訴訟案件。留下讓繼承人不得不面對的難題。 原文網址:https://goo.gl/TCbqf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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